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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8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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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使用通譯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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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使用通譯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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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落實聾啞及不通曉國語人士訴訟權益之保障,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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