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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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開放檔案應用須知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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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開放檔案應用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
3
三、民眾向本分署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填具「法務部花蓮分署 檔案應用申請書」(得自本分署網站下載),向本處提出申請。 前項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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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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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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