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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1.2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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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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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
8
八、各機關總務單位購入藥品後,其價金由該收容人保管金中扣抵,扣抵 手續依「受刑人金錢物品保管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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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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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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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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