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6 13:1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組織準則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02 月 11 日
第 3 條
少年輔育院置院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