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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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檔案申請應用須知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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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檔案申請應用須知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12 日
4
四、受理申請案件如認其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應通知申請人於七日內 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者,駁回其申請。准駁申請均以書面通知 ,核准應用者於通知書上載明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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