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2.06 01:5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06 日
7
七、本署檔案應用閱覽處所附設於本署為民服務中心,開放時間為星期一
    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及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國定例
    假日不開放。有其他特殊原因停止開放時,另行公告週知。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