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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05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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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延聘志工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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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延聘志工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05 日
1
一、依據 (一)「志願服務法」。 (二)「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延聘教誨志工要點」。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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