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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1.24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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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監所收押重要人犯注意事項(65.05.03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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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各監所收押重要人犯注意事項(65.05.03訂定)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3
三、監所因門衛勤務之指派,如有人員調配不敷情形,應將其不敷人數專 案報部。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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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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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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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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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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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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