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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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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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22
二十二、請假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遇有緊急事故或急病,應先 以電話或其他方式報告,未經核准,不得缺勤。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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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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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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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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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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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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