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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9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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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師懲戒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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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醫師懲戒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2 月 26 日
第 8 條
法醫師懲戒委員會受理懲戒事件,應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二人先行審查, 並作成審查意見,提法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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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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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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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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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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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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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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