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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9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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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審查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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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審查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11 日
第 6 條
審查小組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及交通費。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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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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