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9:4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資訊公開法
公發布日: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第 3 條
本法所稱政府資訊,指政府機關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而存在於文書、
圖畫、照片、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及其
他得以讀、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內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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