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34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檢察機關通報政風狀況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檢察機關通報政風狀況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07 日
3
三、為利於聯繫及通報,本署暨所屬檢察機關政風室主管人員應隨時 (含 下班及假日時間) 攜帶行動電話,並保持開機。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