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3:39
現在位置:
矯正機關設置補習學校分校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矯正機關設置補習學校分校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9 月 21 日
6
六、分校得設教務、總務兩組,各組置組長一人,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 兼之,均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