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7: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電話禮貌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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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因注意事項:
    1.電話談話中說話聲音不快不慢,語調不要突然太高,保持不高不低
      ,有適度的調整以發揮「清晰」的效用。
    2.常說「請」「謝謝」「請原諒」「很抱歉」「對不起」等禮貌口語
      ,以增加友善的服務氣氛。
    3.注意守業務上秘密事項不得洩漏,如有涉及該項內容,應以婉言說
      明之,避免引起不必要之誤會。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