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8:46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12 月 13 日
1
一、門衛管理員儀表應端莊,態度應和藹,禮節應週到;執行勤務,應穿 著制服,並攜帶警笛、警棍、無線電對講機及其他應備物品。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