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3:17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北少年觀護所招待所借用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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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北少年觀護所招待所借用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26 日
3
三、借住日數以不超過3日為原則,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住。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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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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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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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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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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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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