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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12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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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遴調視同作業收容人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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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遴調視同作業收容人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
4
四、視同作業之收容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即撤換: (一) 發現與前述各項調用條件不符合之情事者。 (二) 違反所規。 (三) 工作不力。 (四) 有其他不適任情形。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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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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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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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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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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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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