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板金班收容人配住於平一舍一、二、廿一、廿二房及平二舍四十、四 十一房,開、收封時,工場管理員應前往上揭舍房清點人數,並與舍 房管理員交接收容人特殊狀況 (如收容人違紀、罹病及舍房秩序等) 。開封後整理隊伍並帶至該班,向教區科員回報開封人數,同時檢查 各項設施及安全設備之狀況,並實施無線電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