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4 04:50
現在位置: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和、平舍房勤務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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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和、平舍房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1
一、舍房管理員平時應深入瞭解收容人,遇收容人有違規之虞或發生違規 事實,或情緒不穩、罹患重病、外醫等特殊行狀,應填寫通報單逐級 陳閱通報。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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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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