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7:4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受戒治人必需物品及飲食送入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93 年 07 月 02 日
第 8 條
必需物品及飲食之送入,如違反刑事法令,而有構成犯罪之虞者,戒治所
應併同該送入之必需物品及飲食,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