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任務 一、各主管政風機關遇有左列情形者,得以查處機動小組編組形式辦理蒐 證。 (一) 辦理政風機構提報重大貪瀆或違反公務員風紀要求對象相關違法或 違紀事證之蒐證業務。 (二) 辦理政風機構人員重大違法 (紀) 事證之蒐證業務。 (三) 支援政風機構辦理重大查處案件蒐證業務。 (四) 辦理上級交查、交辦前三款案件蒐證業務。 二、所稱「重大案件」除有上級特交情形外,悉依法務部政風司查處工作 手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