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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09:5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看守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辦理程序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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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看守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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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一百萬元以下五│五十萬元以下十│十萬元以下│一萬元以下│
│金額│十萬元以上    │萬元以上      │一萬元以上│          │
├──┼───────┼───────┼─────┼─────┤
│採購│公開比價      │公開議價      │承辦採購單│承辦採購單│
│方式│              │              │位取具二家│位逕行詢價│
│    │              │              │廠商以上估│辦理。    │
│    │              │              │價單,逕行│          │
│    │              │              │採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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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1 由使用需求單│1 由使用需求單│由使用需求│由使用需求│
│流程│  位,簽會總務│  位,簽會總務│單位填具請│單位填具請│
│    │  、會計及政風│  、會計及政風│購單,簽會│購單,簽會│
│    │  單位,經所長│  單位,經所長│總務、會計│總務、會計│
│    │  核准後辦理。│  核核准後辦理│單位,經所│單位,經所│
│    │              │  。          │長核准後辦│長核准後辦│
│    │2 公開刊登公共│2 公開刊於公共│理。      │理。      │
│    │  工程委員會資│  工程委員會資│          │          │
│    │  訊網路及門首│  訊網路及門首│          │          │
│    │  公告三日以上│  公告三日以上│          │          │
│    │  。          │  。          │          │          │
│    │3 三家以上合格│3 三家以上合格│          │          │
│    │  廠商報價最低│  廠商,報價最│          │          │
│    │  者優先減價一│  低者,取得議│          │          │
│    │  次,減價後仍│  價權。      │          │          │
│    │  超過底價時,│              │          │          │
│    │  由合於招標文│              │          │          │
│    │  件之合格廠商│              │          │          │
│    │  重新比減價格│              │          │          │
│    │  ,比減價格不│              │          │          │
│    │  得逾三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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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主辦比價人員:│主辦議價人員:│承辦採購單│承辦採購單│
│協辦│秘書。        │秘書。        │位        │位        │
│比議│協辦比價人員:│協辦議價人員:│          │          │
│價人│承辦採購單位。│承辦採購單位。│          │          │
│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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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辦│政風單位      │政風單位      │會計單位  │會計單位  │
│單位│會計單位      │會計單位      │ (書面審核│ (書面審核│
│    │              │              │)         │)         │
├──┼───────┼───────┼─────┼─────┤
│驗收│主驗人員:秘書│主驗人員:秘書│使用需求單│使用需求單│
│人員│協驗人員:承辦│協驗人員:承辦│位人員    │位人員    │
│    │採購單位。 (庶│採購單位。 (庶│          │          │
│    │務除外)       │務除外)       │          │          │
│    │會驗人員:使用│會驗人員:使用│          │          │
│    │需求單位人員。│需求單位人員。│          │          │
│    │※製作結算驗收│※製作結算驗收│          │          │
│    │證明書        │證明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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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1 比價前承辦人│1 議價前承辦人│免訂底價  │免訂底價  │
│底價│  簽陳相關資料│  簽陳相關資料│          │          │
│    │  。          │  。          │          │          │
│    │2 會計單位填註│2 會計單位填註│          │          │
│    │  預算金額。  │  預算金額。  │          │          │
│    │3 所長會同秘書│3 所長會同秘書│          │          │
│    │  及總務課核定│  及總務課核定│          │          │
│    │  底價        │  底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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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