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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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圖文組版班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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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圖文組版班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28 日
23
二十三 要求學生離開座位前依照程序關閉所有電源,並留意電源狀況, 如有特殊情形應立即報告處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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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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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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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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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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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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