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7:3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廣告設計班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8 日
12
十二  每日應確實檢查工場之水電、門窗,如有損壞或異樣馬上報請檢修
      。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