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9.17 23:5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汽車修護班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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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平時應注意檢查警鈴及消防設備,以期保持正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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