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8:4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接見室寄送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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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送入菜餚應予檢查,故須剁踤或切片,以簡單易食乾燥為原則,不許
    附有湯汁或冰凍過易腐類食品,蝦應去殼,蟹類應去除腳及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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