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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4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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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高雄監獄收容人罹急性傷病戒護外醫、陳報保外醫治處理程序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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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高雄監獄收容人罹急性傷病戒護外醫、陳報保外醫治處理程序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
8
八 遇緊急傷病戒送外醫,經醫師急救無效,不幸病故時,衛生科人員應 速回報長官 (日間:典獄長、衛生科長;夜間:督勤官) ,衛生科應 立即通知相關科室人員辦理善後事宜。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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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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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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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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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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