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2:27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戒護外醫要件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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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戒護外醫要件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13 日
3
三 需二十四小時在醫師監控下藥物治療者,如心臟病…等。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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