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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3 22:08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士林看守所收容人家屬接見送入物品實施規定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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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士林看守所收容人家屬接見送入物品實施規定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1 月 17 日
3
參 書刊類: 圖書雜誌每次限寄三本,但內容有妨害善良風俗、有礙收容人之改過 遷善、身心健康者不得寄入。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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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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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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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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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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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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