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1:1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才藝班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01 日
5
五、才藝班成員已原有學員優先擇取,如有缺額須遞補成員情形,以候補
    學員依序遞補,如遞補後仍有缺額情形,則俟下次才藝班成員遴選月
    份再補足,其審核程序仍應依第三條規定審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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