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其他:
(1) 本康樂室採自助操作方式,現場備有全套設備可供使用,但主機
上鎖管制,嚴禁強行開啟調整,故意損壞應負責賠償修復,並追
究行政責任。
(2) 使用人必要時得先行協調管理人洽詢操作步驟。
(3) 使用人應負責終場場地整理,外帶食品及垃圾應全部打包帶離,
並將桌椅歸回原位,關閉電源。
(4) 康樂室內,禁止吸煙、嚼食檳榔、酗酒喧嘩,行經行政大樓時,
不可影響本所安寧。
(5) 使用人應向管理人或值日官登記領取鑰匙,唱畢繳回。值日官應
查看康樂室使用情形,並作必要之督導,申請人於場地回復原狀
後方可離開。
(6) 違反本要點者得由值日官依情節簽請議處,或停止使用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