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6 07:48
現在位置: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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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92 年 10 月 01 日
第 54 條
機密器材委託廠商研究設計或生產時,對承辦廠商及有關人員,應施以忠 誠調查,並簽訂保密合約,必要時,主管機關並得派員監督製作。
憲法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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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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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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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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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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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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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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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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