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本監同仁借用招待所時,請預先至總務科填具申借簿申辦之,其他機 關團體或個人可以電話連繫洽辦,經陳核准後,告知戶別並發給門鑰 ;夜間或假日急需借用者,請洽總務科值日司機,填載『臨時申借簿 』,經督勤官核准後,使准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