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4:1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學生接見規則
公發布日:民國 88 年 06 月 30 日
第 3 條
接見學生應在接見室為之。但因患病或其他特殊理由,得准於適當處所行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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