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02:30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所屬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4
四、勒戒費用,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得就受觀察、勒戒人之保管金中預為 扣繳,並於繳納通知單內註明已扣繳及待繳數額。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