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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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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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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07 日
21
二十一、受保護管束人違反法院所命於保護管束期間應遵守事項,且情節 重大時,檢察官應即檢具事證,向法院聲請裁定撤銷其緩刑之宣 告,或通知原執行監獄,報請撤銷假釋。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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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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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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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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