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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4 13:55
現在位置:
廢/停
檢察官守則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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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檢察官守則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06 日
17
十七 (禁止以不當方式參與商業活動) 檢察官不得從事與其身分、經濟能力或信用狀況顯不相當之投資或 其他商業活動;亦不得藉其身分、地位,於從事投資或其他商業活 動時獲取不當利益。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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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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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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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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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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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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