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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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請求家屬郵寄包裏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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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請求家屬郵寄包裏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4
肆 收容人申請郵寄包裹須依包裹單內容逐項填妥後 (含正、副聯) 呈核 ,經核准後之郵包單由戒護科蓋印流水編號後發還收容人隨信寄回副 聯,正聯由內勤管制備查。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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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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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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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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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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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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