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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3 06:29
現在位置:
廢
臺灣桃園戒治所辦事細則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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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臺灣桃園戒治所辦事細則
廢止日期:
民國 89 年 04 月 28 日
第 16 條
本所設所務委員會,由所長、秘書及各主管人員組成之。 所務委員會之召開,應依所務委員會會議規則之規定辦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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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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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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