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本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之職掌如左: (一) 關於請求賠償事件之協議事項。 (二) 關於賠償義務機關之確定事項。 (三) 關於國家賠償事件之訴訟事項。 (四) 關於求償事件之訴訟事項。 (五) 其他有關國家賠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