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化學組職掌如下: 一、毒物化學之檢驗、鑑定及研究事項。 二、生物化學之檢驗、鑑定及研究事項。 三、藥物化學之檢驗、鑑定及研究事項。 四、毒物化學法醫學之研究及發展事項。 五、其他毒物化學法醫學之研究及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