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5:28
現在位置: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08 日
第 32-5 條
主任檢察事務官或檢察事務官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長或其授權之 主任檢察官或檢察官指定其他主任檢察事務官或檢察事務官代理之。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