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0:08
現在位置:
法務部處務規程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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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處務規程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3 日
第 3 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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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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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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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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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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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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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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