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2:4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24 日
第 13 條
主管機關得自行或督導所屬或主管之公民營事業機關 (構) 設立工作小組
,訂定計畫或作業要點,負責辦理特定人員採驗尿液事宜。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