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9:4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318 條
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之人,無故洩漏因職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工商秘密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六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