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19:3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第 297 條
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