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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18:10
現在位置:
中華民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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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293 條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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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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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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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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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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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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