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19:47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第 268 條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
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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