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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18:32
現在位置:
中華民國刑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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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司法解釋
7
判例
17
法律問題
16
行政函釋
7
相關法條
3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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